佛山市鲜桂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 5050 元

近日,佛山市鲜桂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罚款 5050 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鲜桂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对处罚结果详述,佛山市鲜桂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 5050 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 649.5 元人民币。